孝感市法制办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孝感市法制办将2013年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了公示。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县(市)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6件。其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3件,市政府部门13件。经审查,全部予以报备,报备的文件中均无明显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
一、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2013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增强。2013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备案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报备意识进一步增强,基本能够按照省政府令第258号和孝感政办发〔2011〕101号文件要求报备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备案监督。
(二)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合法率大幅提高。2013年,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大多数报备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备。孝南区人民政府、孝昌县人民政府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司法局事前审查率达100%,文件制发质量较高,事前审查程序完备。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比重增大。2013年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医疗保险、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物业服务等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13件,占报备总数的28%。如:汉川市政府印发了《汉川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云梦县政府印发了《云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孝感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等。有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加大了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为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制度依据。
二、存在问题
虽然县(市)区、各部门在加强规范性文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备案的情况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发文字号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未按规定统一编“政规”,而是既编“政规”又编“政办规”。
(二)报备材料不齐全。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规范性文件报备时应一并提交备案审查报告、起草说明及正式文本。而有的报备单位在报送备案时只提交了规范性文件文本,没有提交备案报告和制定说明;有的备案报告和制定说明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详细列举文件制定依据和说明制定过程,使备案审查机关难以确定文件制定程序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三)报备不及时。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五条、第七条要求,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送备案审查。按照这个标准,2013年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中,逾期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件,占报备总数的20%。
下一步,孝感市法制办将进一步加强各项举措,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切实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确保文件合法性,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及时、规范、全面报备规范性文件。(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