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宗局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01.06.2015  21:28

2月14日,咸宁市民宗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民宗委委员全体会议暨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10周年座谈会精神,重点学习了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岱梨和省民宗委主任柳望春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决定,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确定事项,积极开展落实,筹备年后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二是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抓住国家实施民贸民品企业“千家培育百强扶持工程”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的契机,响应咸宁市委、市政府打造百亿茶产业号召,扶持一批前景好的特需用品生产砖茶企业,发挥特色村寨建设在促进当地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衔接“1+1”工程省直单位轮换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援建建始县工作;三是着力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及场所自身财务收支、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工作的规范管理,依法推进宗教领域难题破解;四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宗教专项工作,加强对宗教界正面引导和服务,办好“宗教慈善周”,打造咸宁宗教慈善品牌,弘扬慈善文化,发挥宗教正能量,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五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举办5期宗教团体和重大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包括财务管理知识、佛、道教讲经弘法、伊斯兰教卧尔兹、基督教、天主教神学思想建设等,举办4期民宗干部业务培训班,包括信息工作、信访工作、五大宗教教基本知识辅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六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七是重点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