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受邀参与“断案” 给犯案嫌疑人定罪名

20.11.2014  13:37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鲁昕)向公司老板申请项目,谎报项目经费,并将经费挪作他用,蒋某到底涉嫌犯的什么罪?汉阳区检察院昨日邀请5名市民公开审查蒋某案的犯罪证据,共同“断案”。这是我市检方首次邀请市民公开审查刑事案件证据。

  27岁的蒋某是汉阳某服饰旗舰店运营总监。今年8至10月,蒋某向公司老板称,购买某高质量会员导入系统能够大幅提高网上销售量,并称需经费5万元。随后,又以“进入淘宝天猫双十一活动”提高销售量为由,要求老板支付14.8万元活动经费。老板分多次将这两个项目经费付给蒋某。但蒋某仅花1500元就购得某高质量会员导入系统,将其他的钱用于自己消费或出借。老板识破蒋某伎俩后,10月16日报警。蒋某随后退还全部赃款,取得老板谅解。汉阳警方查实蒋某涉嫌犯罪的系列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共12份,证人证言、蒋某供述共4份。

  相关方面认为蒋某涉嫌诈骗罪,但办案检察官倾向于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

  蒋某到底犯的是何罪?昨日上午,汉阳检方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高校研究生共5位市民,以及案件侦查人员、办案检查官、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公开审查蒋某涉嫌犯罪证据,共同“断案”。

  5位市民逐一审查蒋某的犯罪证据,并不时向侦查人员及办案检察官发问。最终,5位市民一致认为,蒋某行为已构成犯罪,其骗取公司资金,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职务侵占罪。

  区人大代表李汉洪认为,蒋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退还赃款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已无社会危险性,建议不批准逮捕。他的建议获得其他几位市民赞同,汉阳警方侦查人员也表示支持。

  汉阳检方当场作出审查逮捕意见: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但已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

  汉阳检方表示,邀请市民公开审查刑案证据、“断案”,是通过公开促进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对于事实清楚、证据收集到位,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在是否构成犯罪或具有社会危险性上争议较大的案件,将实行公开审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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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新法进一步强调公正公平,更加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而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适应新法修改带来的挑战,汉阳检方积极探索如何使检察权公开透明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审查逮捕方式由封闭运行向公开开放转变。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