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民宗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04.02.2016  13:30

2月2日,荆门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荆门市民宗局为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5年,荆门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初将综治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重要议程,与民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综治责任。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调研员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班子带头,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事事有人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该局还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出现违法违纪的科室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市民宗系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率均100%,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创建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