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督查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行情况

03.08.2017  14:25

(咸宁市水务局)8月1日,由咸宁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了通山、通城两地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在通山,督查组分别到富水水库、通羊河查看水库拆违和河道垃圾清理及排污口整治情况。在听取通山县汇报后,检查组要求,县级河长要尽快到所负责河流实地调研,解决问题,切实履责;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树立河长公示牌、加强媒体宣传等,在全社会营造河长制浓厚工作氛围;要尽快出台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尽快建立“一河(库)一档”,对症下药确立一河(库)一策。 

在通城,督查组分别到神龙坪水库、隽水河、菖蒲港等地实地查看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等情况。督查组要求,通城要加大落实力度,针对问题逐一整治;要充分认识并发挥河长办职能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亮点工作的策划、总结、推广和宣传,确保河长制在通城尽快落地生根。 

据悉,本次督查结束后,市政府督查室将下发专项督查结果,对各县市区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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