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政府法制办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服务铁路重点项目建设
“告官”见到“官”是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的关键环节,也是新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对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基本要求。6月24日,襄阳市政府法制办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处理了申请人朱某不服高新区管委会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大大提高了征地拆迁效率,保证了铁路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该案所涉土地为襄阳北编组站增建上行系统建设用地,因朱某不服该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拒绝搬迁房屋、拒绝交出土地,致使重点项目铁路轨道长达一年之久不能连接贯通。行政复议审理期间,襄阳市政府法制办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促成朱某作为全村最后一个征迁户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至此,襄阳北编组站增建上行系统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122户征迁户已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如期顺利施工。
去年以来,襄阳市在武汉城市圈外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本案的成功调解,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的充分肯定。王君正批示,“此乃依法治市的一个成功案例,应总结经验,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秦军批示,“很好!各部门都应该象法制办这样,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纠纷是成功调解的核心!”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传彪介绍,本案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幅度内调解,明确告知申请人不能违背法律政策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不搞无原则地妥协,从而使申请人放弃了不合理乃至超出政策法律规定的一些要求,达成了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避免了申请人因对复议决定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
与此同时,依法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的平台,是打开申请人“心结”的基础。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使申请人“告官”见到了“官”,在与申请人面对面地沟通中,耐心地讲解征收政策、项目的公益性等,使申请人既说出了想说的话,也弄清了征收的事实,明白了法律政策规定,解开了久未解开的“心结”。
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也是这次成功调解的保障。高新区管委会及时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米庄镇、桐树店社区积极配合做申请人思想工作;铁路建设方主动表态帮助申请人搬家;法制办办案人员在调解过程中,面对面或背靠背地对当事人耐心讲理讲法,保持居中调解,保证双方平等协商。通过强大的政策攻势、部门地方协调配合、司法介入威慑和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使这一长达一年之久的征迁补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