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13.07.2016  11:07

  2016年上半年,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以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治黄石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良好。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地方立法任务,市政府法制办积极主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工作。上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其它部门起草了《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方式收集修改意见,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上述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起草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并已向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征求了意见,等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办将结合我市市情,正式出台黄石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对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三是根据法治黄石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对法治黄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十九项目标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序进行。四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2件,审查合同协议10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三)加强政府制度建设

  一是市政府法制办草拟了《黄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称《规定》),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规定》详细明确了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的监督及实施,规范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的实施程序和督办问责机制,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会同市编办完成了市级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理,实现了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市直行政部门共有各项行政权力3928项)。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35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截止6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共21件,法制办件件电话回访、书面审查,告知相对人的救济权。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受理案件中已办结18件,维持7件,驳回4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终止复议4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5件,已经结案3件,驳回2件,撤诉1件。同时,为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以期提高我市行政首长出庭率,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出台了《黄石市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办法》和《黄石市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两个配套文件。设计了政府法律顾问独立报告制度,即法律顾问应当在年终独立形成年度报告,对顾问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作出全面总体评价。关于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制度,规范兼职顾问选聘工作。二是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启动政府法律智库组建工作,向社会公告选聘政府法律智库成员,为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资源共享。经筛选初步确定30余名专家学者、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智库成员,并将向社会公布。三是截至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启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其中大冶市政府设立了法律顾问室,专门配备了7名人员,安排专项经费9万元。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市直部门38个部门聘请了兼职法律顾问,其余未聘单位正在积极落实中。

  (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执法人员统一参加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严格落实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活动的规定,以此次换证为契机,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截止6月30日,共有43家市直单位申报此次执法换证工作,报考人数2458人。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在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认识和能力仍然与实际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效果不理想,较少开展经常性工作。三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缺乏专业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部分城区政府部门难以承担下放的职权;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所占比重较低,难以解决执法中的复杂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制定并发布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发布《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加强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和组织措施,确保按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建成法治政府。

  (二)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根据法治黄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十九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时间进度安排,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四)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市直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16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16年度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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