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规范矿山开采改善生态环境

17.06.2015  13:36

  6月15日,咸宁市政府市长丁小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就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再次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以党性要求和责任担当综合整治非煤矿山,规范矿山开采行为,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助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

  丁小强指出,非煤矿山的无序开采状态,毁我良田、毁我道路,毁我青山、毁我美景,还造成大量的地质灾害。对非煤矿山的综合治理,中央有要求,地方有共识,百姓有期盼,社会各界意见高度统一,没有回旋的余地。

  丁小强要求,通过综合治理,要实现非煤矿山的有序开采,通过整体规划,设立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对处于“三道两旁”及可视范围和离公路较近、环境破坏较大、群体反映强烈的矿区,无条件关停。同时,要依照“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对保留的所有矿权人要强化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还山体、植被以本来面目。

  丁小强强调,非煤矿山无序开采的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利益链条,甚至有少数党员干部或明或暗插手其中。对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特别要加强巡查督办,对不认真履职的、参与非法开采的,要抓住几个反面案例,该严肃处理的严肃处理,该立案侦查的要立案侦查。要通过非煤矿山的综合治理,考量各位党员干部的党性、决心和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