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0.12.2015  12:09

  近年来,孝感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开拓新领域,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新气象,服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上取得新成效。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探索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模式,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一、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实现升级。2013年,孝感市政府正式组建法律顾问室,市政府法制办加挂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市法制办主任担任政府首席法律顾。2015年5月,经市编委会批复同意,市法制办增设了法律事务科,核定编制,明确职责。各县市区政府依托政府法制机构,逐步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室,承担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涉及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查、论证,办理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形成常态。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的完善。近五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段投资协议书》、《黄麦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引进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的情况汇报》、《解除麻竹高速公路大悟境段项目投资协议》等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110余件,涉及标的额620多亿。参与市政府专题会、协调会等65次,提出的法律意见具有合法性、针对性、操作性,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为市政府决策化解法律风险,为有关方面组织项目实施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三、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在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用法治引领和规范政府行为”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多次重要会议中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出了安排部署。市法制办着力推进全市行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召开了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邀请市直8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选聘法律顾问,目前各县(市、区)和全市61个执法部门中,已全面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共聘请法律顾问115名,全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现。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研究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法律顾问责、权、利等事项。县(市、区)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孝南区以政府名义正式发文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形成了常态。汉川市政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出台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建设得到质的提升。应城市政府签署法律文书或由政府出台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事前均交由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取得了很好成效。大悟县出台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使法律顾问的管理迈向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多次召开法律顾问论证会和专题研讨会,法律顾问工作渗透到政府法律事务、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各个涉法领域,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孝昌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着力推进三大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得到优化。

  在孝感,法律顾问已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法律字典”,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模式,这也是我市近年来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成果。(孝感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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