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探索与龙头企业合作搞活储备粮经营管理

09.09.2014  17:40
              天门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现有国土面积2622平方公里,人口163万,粮食产量常年保持在70万吨以上,是全省重点粮食主产县市之一。近年来,受国外进口大米冲击及国内政策性粮食收储等因素影响,粮食市场下行压力增大,呈现“谷强米弱”的格局,地方储备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面对新的形势,他们以变应变,大胆创新,积极与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收储合作,较好地规避了储备粮轮换风险,搞活了储备粮经营管理。
                一、面对困局,寻求突破
              2009年,原天门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移交中储粮后,天门市3900万斤地方粮食储备载体悬空。该市粮食储备公司(下称储备公司)拥有的仓房全部是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留存下来的,不仅单仓容量小,年久失修,储粮设施老化残缺,并且聘用人员久不经战,收储经验不足,购销手段滞后,稍有不慎,将会给储备粮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何保障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成为当时摆在他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形势逼人,天门市立足本地实际,在储备粮经营管理上大胆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收储合作,使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棘手问题得以逐步破解:一是租用龙头企业的优良仓房,解决了在新建的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完成之前,现有仓房老化、储粮条件差的问题。二是利用龙头企业的收购网络,解决了储备粮轮入问题,保障了储备粮入库计划的完成。三是利用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销售渠道,解决了储备粮轮换出库的价差亏损问题。从2010年开始,他们通过与龙头加工企业开展收储合作,每年都顺利地完成了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保证了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经营有利。合作企业也通过他们提供的资金和粮源优势,拓宽了市场,做强了品牌,获得了应有的效益。
              二、精心挑选,确定企业
                保障储备粮经营有利最重要的的前提条件,就是选择好合作企业,如果合作企业选择不好,不仅不能给合作双方带来效益,还会给储备粮管理带来安全隐患。他们一是将与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合作的思路,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制定合作企业的甄选方案。三是对全市10家规模以上粮食企业,按基础条件、资信等级和生产经营等三个方面,进行仔细的调查摸排。四是与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粮食经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综合评分。湖北庄品健实业集团作为省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以企业规模大、信誉良好,仓储条件优良,并且年粮食购销量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处领先地位的优势,在考评中得分最高,被确定为储备粮合作收储企业。通过与湖北庄品健实业集团这几年的合作实践,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明晰责权,合作共赢
              在与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合作收储过程中,储备公司与企业签订了合作收储协议,厘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为合作共赢打牢基础,做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收购成本。储备公司根据省确定的地方储备粮收购成本,通过农发行向合作企业提供收购资金,粮食轮出时按规定的成本收回贷款,归还农发行。二是明确收储责任。储备公司向合作企业提供资金利息支持以及必要的费用,并对整个收储轮换过程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和监督。合作企业对收购、保管、轮换和损失损耗等负全责。轮换过程中产生的价差由合作企业承担。三是明确费用标准。储备公司除提供资金利息外,收购保管费用按财政核定的标准全额包干给合作企业。轮换差价补贴由市储备公司按上级规定,建立企业轮换风险基金,实行丰留歉补。四是明确政策底线。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特别是对储备粮权属、质量标准、信贷政策、财政包干补贴办法和规范化管理等,都必须始终遵守,不能越线。
              四、加强监管,保障安全
              天门市在与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收储合作中,将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作为务必恪守的“红线”。一是粮权安全。不论采取什么样的合作模式,地方储备粮的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属地方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地方储备粮轮换时,必须要有市粮食局的轮换计划。每年十二月底,由市财政局、农发行和粮食局组成专班,对储备粮轮入实物的数量、质量进行联合验收。二是实物安全。要求对入库的地方储备粮严格执行各项储粮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粮情检查和品质监测,确保储存数量质量安全。三是资金安全。按照“购贷销还、钱随粮走、封闭运行”的原则,切实加强粮食资金管理。四是账目安全。统计账、保管账、财务账与实物账必须保持常年统一,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并整改到位;利息费用的拨付账目必须合乎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留用。
              为确保储备粮经营管理安全,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粮安工程”和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相关精神及全省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创新的思路和部署,天门市在原有基础上,对与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收储合作进一步作了规范和提升,主要是“四个改变”:一是改变储存条件。将原来的租仓储存转为本库储存,该市新建的粮食储备库第一期工程5800万斤仓储项目已经竣工,今年将作为地方储备粮的存储载体,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改变贷款主体。将原来由合作企业贷款改为市储备公司统贷统还。三是改变经营体制。由原来的市粮食局对储备公司人财物大包大揽,转变为指导、服务与监督。由储备公司直接与龙头企业开展储备粮收购轮换合作。四是改变监管方式。由原来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监管,改为由粮食、财政、农发行和审计四部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