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打好“组合拳”促节约集约用地

25.07.2014  11:22

  一是严控规划“”地。规定一个县域范围一年内只能调整规划两次。建立用地计划指标动态考核机制,对已匹配计划指标而现场核实未开工建设的,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计划匹配。对工业项目用地超过300亩的实行分期供地,首期供地后达不到投资额度和进度的,暂停后期供地。

  二是盘活存量“”地。按照“以用为先、一地一策”的原则强力推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年度新增闲置土地的,按新增闲置土地规模同等减少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是立体开发“”地。下发了《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和登记办法的通知》,和市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和登记工作的通知》,促进地下空间有偿开发利用。鼓励老企业通过建高层厂房、就地翻新等方式进行技改。引导市场主体向地下和空中要资源、要效益,

  四是集中安置“”地。变被征地农民分散安置为集中安置。全市在建和已建成的村民集中安置小区40个,可安置村民1万多户、4万余人,比“一户一基”分散建房节约土地约6000多亩。

  五是税收调节“”地。开发了国土数据转税务数据V3.0系统,强力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及时调整未利用地税收优惠适用对象,减少闲置低效用地企业的减免税审批额。

  六是齐抓共管“”地。从2014年开始,将单位GDP地耗下降率、闲置土地处置率、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纳入县(市、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实行节约集约用地成效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土地整治项目及资金安排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