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17.12.2014  13:13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释放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部署,咸宁市工商局近日作出部署,将28项市级前置审批再减13项,缩至15项。

      这13项前置审批为:粮食收购;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生猪屠宰;驯养繁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道路运输经营和相关业务;印刷业;音像制品;出版业等。这些许可事项今后全部改为“先照后证”。

      此前,创办含有以上经营范围的企业,创业者需先到有关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期间,因尚未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难以开展银行开户、招工、客户洽谈等前期筹备工作,而“先照后证”则为创业者赢得了起跑时间。

      截止目前,  全市共核发先照后证企业执照281户,  其中内资56户,  个体工商户184户,  私营59户,农村专业合作社2户。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依法大幅压缩行政审批,有效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促进了市场主体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6214户,与上年同期4568户比,增长36.03%;新增注册资金231.89亿元,与上年同期151.91亿元比,增长70.62%。。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82949户,注册资本(金)1000.57亿元,分别比上年底增长17.93%、35.03%。改革红利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