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四举措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26.09.2016  12:35

今年以来,鄂州市工商局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主体发展为目标,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切实履行工商市场监管法定职责,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着力营造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

一是推进网络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鼓励网络经营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督促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者在其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依法审查和登记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真实身份信息。目前,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网站总数达391户,全市工商系统共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114个,比上年同期增长217%。

二是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利用新上线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对网络经营主体涉网信息、网上巡查、亮照亮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事前和事中事后的大数据整合和应用,探索跨区域监测、监管协作机制,及时清理无效、错误链接和重复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数据质量。

三是推进“依法管网”。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督促其按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纳入各级工商部门年度检测计划。充分发挥 12315 投诉(指挥)中心和“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的作用,及时受理网络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和举报。自今年开展“红盾网剑”行动以来,市局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关于网络商品、服务的投诉电话100余次,现已全部调解完毕。

四是推进“信用管网”。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和信用约束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集体约谈、上门走访、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网络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有关服务等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与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的沟通机制,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