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16.09.2014  09:59

  9月12日,鄂州市工商局召开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贯彻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各单位积极争创文明单位,为促进“四个工商”建设和鄂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近年来,鄂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全系统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最佳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11个,文明单位数量占系统各级单位总数的70%。在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市局提出了“保有争先”的创建目标,要求上届已经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的,要在保持和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更高级别的文明单位,上届还没有获得文明单位的,这次要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和工商文化建设,创造条件,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喻志斌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使创建工作成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动工作的动力源泉,进而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喻局长强调,在创建工作中,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把握工作方法,注重创建效果,提高创建质量,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把领导班子打造成一个团结奋进、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求真务实、善于开拓创新、富于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24字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本单位的发展目标、业务工作和内务管理之中,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三是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三抓一促”活动结合起来。抓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水平;抓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形象;抓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改革发展,释放改革红利,更加高效优质地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四是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当前系统中存在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真查真改,同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升部门形象,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鼓舞干劲、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弘扬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使之成为推进工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