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修改完善工商所考评体系

14.03.2016  09:59

3月10日,仙桃市工商局下发了《2016年度工商所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2016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和《2016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基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今年的考评办法对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调整,综合来讲,主要“”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目标责任制》考评分值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大而全”的1000分制改成了现在“小而精”的100分制,体现了重点工作就是突出工作,非突出工作不是重点工作的属性。重点工作采取得分制,做好了得分,做不好不得分,对其内容通过标题、条款式叙述,层次感更强,基层工商所操作空间更大。

二、基础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基础工作拟设50分,占考评分值一半,采取扣分制,对没有做好的工作经检查考评后,给予扣分。《基础工作考评办法》中的考评内容简洁明了,与市局《重点工作安排》、《月工作清单》可以直接对接。

三、考评方式更加明晰。即重点工作以各业务科(室)、直属机构自行考评为主,督察队抽查检查、配合考评为辅,基础工作由业务科(室)、直属机构自行考评,督察队只对其检查督办落实情况作抽查检查和考评,改变了过去由督察队大包大揽,胡子眉毛一起抓的做法。

四、转变办案理念的得分加重。包括办大、要案,鼓励联办案件,转变办案观念、深挖案源等,对乡镇、城区办理入库罚没金额3万、5万以上,与稽查分局联办案件,跨辖区查办违法案件等都有较大得分。

五、强化了业务机构指导督办。将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指导督办基层工商所贯彻落实市局工作情况,纳入各业务单位年度考核,对不按规定指导督办工商所的,要给予考评扣分,对涉嫌作假的要依纪追责。

六、《目标责任制》考评办也要接受考评和监督。完善了考评监督机制,《目标责任制》考评办(督察队)年终要接受市局办公室考评,其督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室监督。

七、单设了暗访督察分值。督察队对各工商所,各科(室)、直属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评分,以市局《督察情况通报》为依据扣分,5分为限。

八、考评等次设置与考评结果运用有了改变。设“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明确规定“不合格”等次为年度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鼓励创先争优,设“先进”等次6个(城区1个、乡镇5个),设“进步奖”1个,设“工作创新奖”、“工作突出奖”,考评授奖面将达到或超过50%。

九、惩戒处理更加严厉。“罚分事项”不设上限,有多少扣多少。对因违纪违规被市局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待岗、停职、免职及以上组织处理的一般工作人员、单位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的处理一目了然,非常清楚。可以说是市局“”上最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