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五字方针”力抓新《广告法》贯彻实施

02.09.2015  14:15

新《广告法》全面实施在即,荆门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着重落实“五字方针”,认真抓好新《广告法》贯彻实施工作。     

以“”促认识提高。 8月27日,荆门市新《广告法》培训会在市工商局召开。市虚假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媒体、广告监管执法人员以及广告经营单位代表共计110人参加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刘良军现场授课,详细介绍新《广告法》的重点修改内容,并结合全市广告业的发展状况和重点案例,对新《广告法》充实细化广告内容准则、明确虚假广告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等十个方面的特点细化讲解,促使参训人员对新《广告法》产生系统的理解,准确把握新《广告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

以“”促加强引导。 丰富载体,创新形式,面向广告活动主体、广告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引导。一是面向广告活动主体开展宣传,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督促依法审查广告义务,督导其拒绝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广告。二是面向广告消费者开展宣传。在红盾外网和政务内网开设新《广告法》学习专栏,发布相关资讯,解答新法疑难问题,利用各级广告协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优势,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和抑制违法广告的能力。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营造全面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学习氛围。

以“”促强化整治。 按照总局和省局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广告发布媒体为重点,依托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系统监测数据,进一步加大媒体广告整治力度。对于进入全国同级同类“落后区间”的媒体,坚决暂停“五类”广告业务;对少数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严重违法媒体,采取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对不配合监管,无视国家法律定、继续大肆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促部门协调。 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职责作用,加强与党委宣传、互联网信息管理、公安、城管、广电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采取组织召开联席会的形势,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管和行业规范相结合、协同共治的广告监管工作格局。

以“”促依法发展。 积极筹备制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荆门市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为小微广告企业、新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创新创业市场主体搭建发展平台,谋求更佳的政策机遇和发展空间。同时加快鄂中文化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为广告业主提供更新的利好,促使全市广告企业适应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发展,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