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七个一”宣传新《广告法》
为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新《广告法》宣传的各项要求,仙桃市工商局实施“七个一”新《广告法》宣传活动,形成工商部门主导、形式多样、新闻媒体有效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一、参加一轮培训。组织好国家工商总局、省局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会议、培训系列活动。目前已组织参加了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视频会议,以及参加全省系统骨干培训班、广告媒体培训班。
二、开展一次送法上门。组织广告监管人员到报社等媒体及广告企业讲课,学习新《广告法》,严格依法发布广告。
三、建立一项审查机制。建立电视媒体发布广告事前审查协同机制,由市工商局商广科、广监中心抽出专人,与电视台广告审查员一起对市电视台发布广告事前会审,力争在源头控制住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笼。
四、组织一次骨干培训。组织系统分管商广工作副所长及相关业务骨干到市局参加新《广告法》知识培训,拟邀请省局广告监管专家讲授新法,并将学习培训与市局组织的“一月一法一考试”活动相结合,提升学习培训整体成效。
五、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大众传播媒介及部分广告经营单位广告部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在市局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按照持证上岗的要求,力求使广告审查员达到专业审查水平。
六、开展一次群众性宣传。各工商所以本单位现有平台开辟专栏、专刊对新《广告法》进行宣传,同时将相关宣传手册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发放,促进新法的贯彻实施。
七、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充分依托国家数据中心监管平台和市局广告监测中心优势,依法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对今年以来市局转办的广告违法案件逐项清理,督办落实。在9月1日前,在全市系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一批发布地域广告、跨度时间长、投诉举报多的典型违法广告,为新《广告法》顺利施行奠定基础。
(仙桃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