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6市州43名干部公示、任免:一85后拟任新职

22.06.2019  16:31

   武汉

  21日上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周玉珍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李晓平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王娅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徐飞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李兵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熊青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正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政喜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宏斌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曼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绮雯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莉荣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袁跃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骏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树群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循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傅剑清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建华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成军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蔡正和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俊平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江汉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冈

  关于刘红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9年6月20日政协黄冈市五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 刘红妹同志(女)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 雷电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 赵勇、李林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 周晓华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 刘卫宁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 免去程平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 洪晓琼同志(女)不再担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十堰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6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蒋志刚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哲同志

  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 求 的 决 定

  (2019年6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赵哲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哲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孝感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6月21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万斌同志为孝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远鑫同志为孝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1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先文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雪飞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杰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朱艳华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刘汛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铮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毛峰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刘汛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铮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毛峰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学刚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随州

  经市委研究,杨明同志拟进一步使用。现予以公示:

  杨明,男,汉族,湖北随县人,1965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1999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随州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处级),随州市监察局副局长,随州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正处级),现任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拟任随州市残联党组书记。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441300;举报电话:0722-12380;短信举报号码:183722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szzzw。 gov.cn(“干部监督举报”栏目)。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0日

   恩施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9年第64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沈浩然,男,汉族,湖北建始人,1986年4月出生,研究生文化,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利川市谋道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州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州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州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州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共青团恩施州委党组成员、副书记。拟任共青团恩施州委党组书记,提名为共青团恩施州委书记人选。

  王勇,男,汉族,湖北利川人,1968年9月出生,研究生文化,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州高路办建设管理科副科长,州交通局工程计划科副科长、科长,州交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现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州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州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445000;举报电话:0718—12380;手机短信举报号码:15971812380;

  举报网址:http://12380.esdj.org.cn/12380/index.asp 。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