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市州局积极宣贯《湖北省邮政条例》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各市州局积极出台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开展《条例》系列宣贯工作。
武汉市邮政管理局 8月1日召开《条例》实施动员会,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具体部署,重点解读了《条例》在支持和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和促进快递服务发展、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条例》有关条款,进一步对企业安全、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分别就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支持全市邮政行业车辆通行等相关问题作了讲话。
恩施州邮政管理局 成立《条例》宣贯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将《条例》的宣贯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将8月作为《条例》宣贯月。一是做好政策衔接。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落实《条例》的具体政策,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二是组织行业内部学习。局机关全面学习《条例》知识,重点掌握与《邮政法》相比较在政策上的新突破和新特点,并召开邮政、快递企业培训会,就相关业务内容作辅导讲座。同时还向邮政、快递企业员工印发《条例》等法律法规汇编及《条例》解读等宣传资料。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期间,采取在邮政、快递企业营业网点悬挂横幅、LED屏游动字幕、随件派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条例》有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并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恩施电视台、恩施新闻网、州政府门户网、局政务网等各种媒体上开辟专栏和专版宣传《条例》,播发公益广告,对反映邮政业服务民生的人物、故事、成效等进行深度报道。
孝感市邮政管理局 制定《关于印发<湖北省邮政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确保《条例》内容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条例》,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邮政监管效能。二是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出台落实《条例》有关行业政策规定的具体办法,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三是通过召开《条例》宣贯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邮政快递企业学习,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四是在局网站、市快递协会网站、报刊、电台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宣贯最新动态,使消费者了解使用邮政和快递业务的有关规定,提高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五是市局负责人做客孝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条例》以及全市广泛关注的邮政、快递服务问题向广大市民进行解读。
黄冈市邮政管理局 认真制定《条例》宣贯实施方案,五项举措全面推进《条例》宣贯实施工作。一是在机关内部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会,以《条例》的宣贯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树立邮政监管权威,提高邮政监管效能。二是向积极市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出台落实《条例》有关行业政策规定的具体办法,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三是通过局网站等发布《条例》全文及其权威解读,进一步加强宣传。四是通过黄冈电视台、《黄冈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在电视上作宣贯讲话,使消费者了解使用邮政和快递业务的有关规定,提高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五是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培训会,通过邀请专家现场讲解、现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企业学习,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荆州市邮政管理局 认真制定宣贯方案,明确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宣贯重点及其步骤,积极做好宣贯工作。一是在市局内部进行集中学习和热烈讨论,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在市局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刊登《条例》及其权威解读。三是向企业印发500余份《条例》手册,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学习。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培训,局领导亲自上课,对《条例》重点进行解读。
荆门市邮政管理局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条例》宣贯工作,商讨宣贯方案。组织机关内部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详细解读《条例》全文并就切实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和促进快递服务发展、维护行业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讨论。利用局网站刊载了《条例》原文及重点内容解读,针对《条例》的规划引领、强化邮政普遍服务扶持保障、推动快递服务加快发展、加强行业服务规范、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行业监管等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具体阐释。 荆门市局还将依照宣贯方案,广开渠道,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介进行政策宣传,及时组织《条例》内容测试,做好《条例》专访,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咸宁市邮政管理局 采取多项举措,组织引导全市邮政业开展邮政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市局机关组织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条例》;二是向全市快递、邮政企业印发《条例》单行本及宣传册;三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全文刊载《条例》;四是在《咸宁日报》刊载文章,庆祝《条例》颁布施行;五是通过市局网站对《条例》进行解读;六是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营业网点悬挂横幅庆祝《条例》实施。
十堰市邮政管理局 成立《条例》制定宣贯工作方案,成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条例》内容落在实处。一是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对照《条例》的新规定、新举措,改进在行业规划、企业监管、寄递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二是召开《条例》宣贯动员会议,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联系协调发改、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推动落实《条例》有关车辆便捷通行、快递设施规划、村邮站建设、信报箱补建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四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召开《条例》实施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五是在秦楚网、十堰日报、十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刊登《条例》文本、《条例》解读和相关文章。
随州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宣贯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宣贯重点、细化工作安排,组织邮政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学习,积极做好宣贯工作。一是主动向市政府、市人大汇报,寻求在全市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的政策支持。二是进行户外推广。8月1日进行户外推广,向市民宣讲《条例》解读,提高《条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是印制《条例》单行本宣传册,分发至全市各县(市)区和各职能部门。四是在市局网站、随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刊登《条例》文本和相关文章,进一步加强网络媒体舆论宣传。五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条例》宣贯座谈会,通报《条例》相关情况,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邮政、快递企业相关困难。
襄阳市邮政管理局 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条例》宣贯工作。一是组织局宣贯专班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汇报,7月25日至7月30日,分批次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宣传,争取落实条例时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二是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企业人员学习《条例》,对应知应会内容进行相关知识测试。三是主动对接当地新闻媒体对《条例》进行宣传报道,7月31日,《襄阳日报》刊登了《条例》全文;四是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实施动员会,向全市邮政、快递企业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意义和作用,并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具体部署;五是主动联络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进行宣传,襄阳市局负责人将于8月6日做客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条例》以及全市广泛关注的邮政、快递服务问题向广大市民进行解读。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 7月31日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动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等17家市直机关负责人及全市20余家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鄂州市局对《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做出部署,就宣贯《条例》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如何宣贯等方面进行了讲解。鄂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全市党政机关、邮政快递企业及全社会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各项规定。市邮政管理局要充分履行法定职能,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规范经营,并加强与市直机关沟通协调,积极落实《条例》中涉及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车辆通行、投递“最后一公里”等方面的规定,促进邮政快递行业科学发展。
武汉、恩施、孝感、黄冈、荆州、荆门、咸宁、十堰、随州、襄阳、鄂州市(州)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