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局立足“三破”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19.12.2016  10:36

  一是破“浅尝辄止”。为防止在学习上搞蜻蜓点水、形式主义,该局党委坚持以上率下,第一时间召开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购买《问责条例》读本300册发至每名党员干部,利用短信平台、网站、微信等及时推送《问责条例》解读和剖析。各支部通过学习研讨、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将《问责条例》学在要处、思在远处、践到实处、悟到深处。

  二是破“散光跑偏”。该局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问责对象,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知识问答,通过本人手写答题,达到逐条逐句学原文、全面领会精神要领的目的。聚焦问责重点,开展国土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结合《问责条例》中的问责情形,查摆在履职过程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纪律不严等问题,重点查摆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破“一团和气”。实施廉政预警,将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岗位、重点部门列入廉政预警对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发出提醒、督促整改,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开展“评廉评责”,结合岗位职责、廉政风险、权力清单、问题清单等,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现场述职述廉报告逐一点评,当面指出不足,督促落实整改,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中将责任意识压实到每名工作人员的“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