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专项检查
06.01.2017 16:0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咸宁市局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专项行动从2016年12月开始,历时4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督查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级各类民营医院。主要检查八个方面内容:一是是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二是是否设置药事管理机构,是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三是是否从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四是药房和库房是否与使用药品规模相适应;五是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六是购进储存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按照管理制度执行;七是是否存在擅自配制未经注册批准的制剂,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销售、提供制剂,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行为;八是是否存在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01.2017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