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权人和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加强监督管理,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作为不良诚信记录予以登记备案。
二、严格确认程序。通过动态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办理、群众举报、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采集诚信信息,确认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三、加强失信惩戒。对纳入不良诚信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向本系统和相关部门通报,停止其土地、矿业权业务审批,不允许其参与土地、矿业权的竞得,不为其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