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局建立四项制度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09.07.2014  11:11

  一是党政同责的考评考核制度。将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委、政府考核考评。出台《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土地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将防控整改违法用地与属地管理的“位子”“帽子”相挂钩。

  二是公众参与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制度。在党政机关、人大、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界群众中聘任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开展保护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举报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违法用地黑名单制度。该局将存在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其3年内不得在该市范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竞买活动,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等。

  四是媒体曝光制度。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每周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通报曝光,对上述情况形成震摄力,达到违法一起,曝光一处,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