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尝试新方法提高国土整治监管能力

18.12.2014  13:55

  一、试行招投标管理新模式。该局改变过去综合评标法的招标模式,采取“明标明投、摇号中标”的一次性摇号中标模式选取项目施工单位,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有效地规避围标、串标。今年该市国土整治项目共有21标段,没有接到一起有关“围标、串标”的投诉。

  二、试点全程监管新办法。该局起草新的《鄂州市土地整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一主三体项目运作模式,堵塞该模式运行中的漏洞,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责任,在监管内容、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责任、问责办法上逐一明确,切实加强项目标后监管和建设中的全程监管,克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三、试建工程质量约束新机制。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中标单位、不切实履责的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视其情节扣减工程款或业务费用;对质量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该局联同财政局冻结项目工程款,不整改到位不拨款;对有不良记录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上报省厅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