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四法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0.09.2016  18:44

一是签字画押法, 层层压实责任 制定下发了二级单位和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百分”考核办法》,量身定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5份,由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或科室负责人,分局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与支部班子成员逐层签订,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防止两个责任的空转虚化。

二是清单管理法,日清月结任务。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分解细化、具体化,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位班子成员对照各自的责任清单,根据自己承诺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如实填写,促进责任任务日清月结,并作为考评的依据之一。

三是明察暗访法,紧盯工作过程。 局党办和监察室采取定期不定期、重点与一般、“点查”与“普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键环节、“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风纪律情况等方面,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分局及基层站所进行明察暗访,并对检查情况发布督查通报。

        四是奖惩兑现法,强化落实力度。 依据《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得分,既与科室评先表彰挂钩,也与科室负责人职务晋升、年度评先有关,还与班子成员人责任目标奖励工资高低相关,同时通过及时提醒告诫、适时警示惩戒,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和尊崇度,从而促进强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