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十个一律” 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29.06.2015  14:16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潜江市局出台“十个一律”硬性规定,着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文件规定,对违反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擅自作决定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用公款同城吃请的,用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旅游费用的,公车私用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收送用公款支付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对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或借机敛财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工作时间带彩娱乐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懒政、怠政致使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