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助力生态保护

07.06.2016  09:54

  咸宁市局积极落实省、市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座谈会议精神,以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为发力点助推生态保护,确保辖区内229家非煤矿山2016年关停109家,2020年减少到30家。

  一是“因地施策”整治。各县(市、区)成立了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矿山分布特点,划出整治重难点区域,做到一矿一策。其中,咸安区的桂花、太乙片区,出台了《桂花片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赤壁市的凤凰片区等,对关闭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具体到人,已断电断水,并签订关闭补偿协议,设置了关闭矿山警示牌。

  二是“部门联动”整治。严格规划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对关闭矿山,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严格落实矿山恢复治理备用金征缴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严肃查处矿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其中嘉鱼立案3起、通山查处15起。

  三是“责任倒逼”整治。建立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关停,加大对涉及主办整治工作人和事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三道两旁”、生态脆弱、主体山脉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对无证无照、群众反映强烈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