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局六项措施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17.06.2014  19:33

  襄阳市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监管。一是把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实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二是实行备案管理。凡一次宴请5桌以上或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要求事主于事前3日(白事当日)书面向当地村委会申报,内容包括聚餐时间、地点、聚餐事由、人数、菜品、承办厨师等情况。三是农村厨师须持“双证”上岗。对农村流动厨师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农村厨师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四是落实聚餐检查制度。对集体聚餐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原料、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五是监督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制作农村家庭宴席应具备基本食品安全条件,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六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襄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责任追究。

  (信息来源: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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