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三级审查确保整治项目设计接地气

15.10.2014  17:01

  咸宁市局牢牢抓住绿色崛起战略,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中,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三级审查、评审与考核等措施,严把项目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关。

  三级审查即业主自审,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专家进行初审,市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市局组织的内业审查时,从文本资料是否合规、完整,编制预算是否准确、合理,图件是否规范、齐全等。外业审查在听取镇、村和群众代表对规划设计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的意见后,对设计的单体工程按不低于20%工程量比例进行抽查,对超过30万的单体工程实地必查,最后对工程设计标准是否科学、实用、是否满足施工进行分析、评估,为项目单体工程质量和实施落地提供保障。

  对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的监管,采取评审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规划设计成果评审第一次未通过的设计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第二次仍未通过的,列入咸宁市中介从业单位黑名单,并上报省厅建议纳入黑名单。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根据《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单位考核考评办法》,及时考评打分,作为年度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