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局三措施严防过期节日食品“回流”

17.03.2015  21:51

  春节结束,食品销售趋于平缓,针对部分商户节前的进货囤积、且有少量食品超过保质期的现象,恩施市局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三措施强化食品市场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回流”,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完善经营者自律制度。要求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自律制度,尤其是食品退市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和对销售、库存食品生产日期的检查,发现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供货来源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对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回流”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举报,对涉及销售过期食品和非法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信息来源: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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