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多举措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2015年以来,黄石市民宗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隐患排查为抓手,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明确责任,构建民宗安全维稳工作体系。 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形势,把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与7个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民宗公安联动机制在内的安全维稳工作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民宗领域安全工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疏导、服务和管理,建立与天水市、黄冈市、咸宁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协作机制,签订少数民族流出地沟通联系协议;健全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联络员制度;创新推进网格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把民族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综治网格化管理,2016年将实现民宗事务网格化体系“全覆盖”。
二是强化措施,多角度夯实民宗安全维稳工作基础。 通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市宗教界发挥正能量座谈会,举办“中国梦、黄石梦” 及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百人千场大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培训班,开展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宗教慈善周”、讲经交流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警惕意识、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四创”(创建文明、生态、规范、安全的寺观教堂)活动,对500多名主要教职人员进行重新审核备案,解决了32家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通路、通电、通水、通网、通邮等“五通”问题,不断加强宗教事务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14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指导成立黄石市伊斯兰教协会,推进大冶市、阳新县建成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指导各城区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民族宗教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是全面防范,力求安全维稳工作实效。 坚持每周一查、每月一报、每季一小结的工作制度和时时处置、事事化解的原则,对全市各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遏制宗教“三乱”现象,重点对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乱设功德箱、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竭力防止宗教渗透;联合建委、安监、国土、房产、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把已依法登记的618处和拟申请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全面清查,对标整改,重点从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宗教活动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宗教重点社区、学校,对当前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