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司法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黄石市司法局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从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司法行政权力、布局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法治监管模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能作用发挥等几个方面着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实现了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发展。现将2016年度我局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新要求,我们修订出台了《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完善了文件制定与公布、备案与监督、评估与清理程序,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今年,我们先后审核了《黄石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规定》、《黄石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依法保障刑事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了审核意见。
(二) 清理执法主体资格,开展两证换证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我们起草出台了《黄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对换证对象、换证程序和时间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市局的主体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经费来源、队伍状况等单位执法资格和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了清理审查,组织完成了换证专业法律资格考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换证发放工作。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根据选聘条件,在我市律师当中择优选聘了群力律师事务所的张文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在全市市直单位中比较早的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局草拟人员聘用合同、计算机设备维修及采购招标、市公证处签订民事合同、司法鉴定投诉处理、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合同审定等工作中,法律顾问都及时有效的参与审查,全年共参与了13项法律顾问事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积极防控法制风险,强化法制审核把关。 严格法制审核、落实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防控司法行政执法风险的两个关口。上半年,对外我们参与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审批事项的审核事务,对内参与了市局花卉租赁合同和车辆管理制度的修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水平。同时出台了《黄石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五)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法制建设环境。 根据市信用办工作要求,我们健全了信用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专栏,完成了信用信息数据向相关信用平台的报送;制定了《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明确了协助查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和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登记信息流程;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制定了《黄石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2016-2020年)建设规划》,并正式接入了“黄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下一步的管理使用打好了基础。
二、提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 加强律师公证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省厅要求,我们对全市2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2015年度考核检查,其中评定合格等次23家;开展了2015年度公证员和公证机构考核工作,我市18名公证员均参加了这次年度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的3人,考核等次合格的15人,公证机构考核等次为优秀的3家,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2家;开展全市各公证处办公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为期两周的安装调试,除市公证处因硬件原因外,各区(县)市公证处均基本能够使用公证办公软件。
(二) 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最终确认报名人数为649人,比2015年增长了12.01%,是15年来报名人数最多的一年。最大报考年龄58岁,最小报考年龄20岁。考点设置在湖北师范大学,设22个考场。今年,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厅统一部署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坚决落实“四个坚持”和“四个确保”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今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三) 强化司法鉴定的规范管理。 今年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完成了39件行政许可材料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制定了《黄石市司法鉴定年度检查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督促各鉴定机构认真整改不规范问题和隐患;积极推广应用“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启动了基础数据库和统计系统、考核系统、诚信管理系统、投诉处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数据录入工作,提高了全市司法鉴定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投诉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今年受理信访投诉3件,均已经办结。
(四)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全市七个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一楼临街;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取消了四类人群法律援助案由限制;开通了全省首个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构建多元化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对特定人群服务的针对性;巩固“双微”服务能力,提升互联网+法律援助质量水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4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238件,刑事法律援助382件,行政法律援助20件,法律援助咨询29342人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 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 今年顺利完成了市基协改制后的过度、交接工作,切实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五分开”;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检考评注册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去年的29个规范到28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由178人调整到160人,年检率和注册率均达100%。在注册考评过程中,实现了全程公开透明,杜绝工作人员接受说情和吃请送礼行为。
(六)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今年,我们重点出台了《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廉洁自律规定》、《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三个管理制度,举办了2016年度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班,为人民监督员订阅了《人民监督》及《方圆》杂志作为辅助培训资料,并依托市局《法制文化》内刊鼓励人民监督员撰写学习文章钻研监督业务,使我市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全市系统共组织154人次的人民监督员参与了35次案件监督活动和32次其他检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七)提升法制调研理论水平。 我们今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课题由领导亲自领题,使理论调研更好服务于实际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督办完成了省法学会、市社科联、市政协相关调研课题的报送,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报送、维护社会稳定重点调研文章的报送,以及省厅2016年调研主题征文的报送工作,编发《法制文化》刊物4期,超额完成了法制信息报送和上采任务,在市政府安排的法制宣传考评自评中取得较好成绩。全年我们共收到法制信息236篇,被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刊登转载70多篇。
三、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
(一)规范司法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司法行政系统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制定了黄石市司法局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依法清理了市局18大项、60小项相关事项。
(二) 开 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市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社区矫正执法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实现了对全市“不漏一所、不漏一人”的地毯式点检清查工作。12月份,由市综治办、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派员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检查活动,检查组实地赴各县市区社矫局和司法所、社区进行抽查,通过集中点检、查看工作档案等方式检查各单位执行社区矫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有关政策的情况,并将考核检查结果列入今年对各县、市、区综合治理考评计分范围,促进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今年,我们还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清查出的4名被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圆满完成了此次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任务。
(三)开展专项 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活动 。 今年,我局成立了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涵盖了市局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确保活动的全面开展。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全系统六个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公证处、局机关各职能部门都纳入到执法检查范围,在各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再由分管部门和法制科进行抽查,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办。共自查社区矫正案卷1056份、法律援助773份、公证案卷1611份,市局抽查了从2015年1月至2016年办理的公证、民调、社矫、法援、司鉴、戒毒等各类卷宗 129 份,案卷质量整体较好,取得了较好的检查效果。
四、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及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个别城区司法局无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全系统各基层单位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多方努力加强培训工作。另外,我局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使用面临困难,不利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执法流程,堵塞执法管理漏洞,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推进案件评查工作,针对案件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实现案卷归档和管理水平的双提升;进一步加大建议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黄石市司法局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