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会议
7月6日下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会议在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情况,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的成绩,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权作了讲话。
曹正权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拓展业务领域,规范执业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职能优势进一步发挥,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宜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曹正权强调,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业务拓展不够;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设备和基础设施投入不够,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等。上述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我创新发展的意识不够,自我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主动适应当前基层法律服务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行业发展活力。
曹正权要求,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努力做到“三个适应”:一是主动经济发展形势,明确法律服务重心。要充分认识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主动适应社会稳定形势,找准法律服务方向。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主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主动适应民生需求形势,承担法律服务重任。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积极围绕促进解决就业、就学、医疗、社保等问题,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会议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五项工作重点:一是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发挥职能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加强法律服务所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管理机制、质量保证机制和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合伙人和主任负责制。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专题学习和主题讨论活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强化执业监督和管理。重点建立和规范“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三项制度,促进所内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五是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