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出台《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

11.06.2014  10:22
 

  为促进阳光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日,荆门制定出台了《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

  《办法》将评价体系分为定量分析评价和定性分析评价。定量分析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指标、效率指标和管理指标三大类一级指标,以及预算编制效率、规模增长额、规模增长率、规模率、规模效率、预算执行效率、资金节约率、信息公告率、执行完结率、投诉率十项二级指标;定性分析评价指标,包括管理效率分析、合规性分析、政策功能发挥及社会效果分析四个方面。

  《办法》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采购人的主管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形成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年度报告。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决策参考;绩效评价报告作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年度评选先进的参考因素。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