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出台办法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08.10.2016  09:37

近日,鄂州市政府出台《鄂州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办法》是一部操作性强、约束力大的临时救助规范性文件,对于实现全市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其特殊困难,将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针对临时救助工作的应急性、经常性、分散性特点,对临时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审批程序、资金筹集和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防止出现和遏制临时救助过程中资格条件、申请审核标准不一、把关不严、操作随意等问题。

根据《办法》,凡是鄂州市常住人口,因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民政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到救助线索后,也将主动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申请、采取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一般按鄂州市城市低保标准3-6倍救助,情形特别严重的按最高不超过12倍标准救助。

去年鄂州市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68万元,救助5375人次。本《办法》实施后,预计所需救助资金比以往略有增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