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体育局法治建设工作半年总结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按照法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紧密围绕全市体育工作发展实际,注重建立完善法制建设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我局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三个到位”保障法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人员到位,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部署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务会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资金到位。为法治建设提供专项资金,确保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半年来,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之中,根据体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进行部署安排。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都签订了目标任务,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为切实推进依法治体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对法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视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制建设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计划、要求、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为体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保障。
营造良好的法制工作环境。通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体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体育场馆、健身器材的各类宣传标语、宣传栏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行业体育法制意识,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二、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情况
我局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积极参与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体育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组织了全市干部职工参与网上学习活动,开展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加强体育产业监管和体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我市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市审改办、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市级行政权力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清理。
三、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一是对相关文件进行清理登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对近年来所有正式发文都进行了筛网式的的清理登记,并及时汇总上报。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虽然我局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总量较少,但我局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做到了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四、拓展平台建设
我局利用体育局网站,在网站上专门设置了领导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此外,高度重视“行风热线”工作,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走进直播室,与广大听众直接沟通交流,释疑解难,宣传引导,得到了好评。这几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依法行政方面的投诉。
五、 加强全市夏季游泳、漂流等高危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对本区域游泳、漂流场所安全监督工作; 5月份举办了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游泳、漂流场所安全工作,我局专门给各县市区体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漂流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游泳、漂流场所从业人员证件、规章制度、场所设施、安全工作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发现,限期整改,跟踪检查,保证我市游泳、漂流场所开放达到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确保没有出现重大伤亡事故。
六、 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一)加大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重大节点和重要活动的法规宣传。
(二)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做好对我市高危性体育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问题降至最低。
(三)积极协助并服务局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
(四)积极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管理。
(五)做好全市“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工作。(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