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11月30日,宜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湖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豹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暨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经济稳中求进、转型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期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拟任人员所作的拟任职发言。
以上决议决定草案、各项报告、人事任免议案等,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并就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暨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印发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考勤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部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约谈情况的通报。
黄楚平对本次会议的会风给予了肯定。他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会风建设,严格请假、通报和考核制度,在执行《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时敢于较真碰硬,值得学习。今后要继续保持良好会风,开出高质量、有成效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建一,副主任陈和春、王金建、尚葵、吴康年等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鸣等列席会议。 (记者陈程、通讯员陈玉薇)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