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五字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7.11.2014  12:26

  一、规范用地理念,把利用规划定“”。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商业向规模集中,安居向城镇集中”,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村庄发展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产业结构、板块分布划定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和农业种植区,以规划引导功能划分,以规划倒逼利用方式,以规划管制用地行为。

        二、加强市场垄断,把市场源头卡“”。出台《洪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坚持无论农用地征收还是存量地处置,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负责,统一履行土地补偿与安置的奖金结算与支付、养老保险支付、土地征收协议的洽淡等工作,实行“一个口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

        三、严格用地审批,把出让闸门拧“”。坚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不供地,地价突破省、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价位的坚决不供地,用地计划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坚决不供地,突破用地计划且占补平衡任务不能完成的坚决不供地。将用地指标优先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倾斜,向提升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倾斜,向现代外向性服务业项目倾斜,促进企业用地向高容积率、高密度、高投入、高产出、少用地、多产出方向发展。

      四、加强批后监管,把用地红线加“”。严格兑现出让合同,实行建设用地竣工联合验收办证制度,企业开工前仅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复印件,对符合用地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按约定时间完成开工率、建成率、竣工率的一律通过验收并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并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将土地违法控制比例与监管应尽责任列入市政府经济目标考核范围,对各乡镇超过违法控制比例的由市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五、强化资源开发,把用地空间拓“”。编制《洪湖市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战略实施规划》,不断加大迁村腾地、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力度,调整和整合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农村废弃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拓宽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形成耕地数量与质量双重保障,城镇用地规划与计划安排合理的用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