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三个三”举措扎实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12.06.2015  14:05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荆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多警联勤,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三个三”举措,全面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三个层面发动。一是党政领导 。市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同时荆门各地纷纷组织召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视频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全力开展夏季防火攻坚战。 二是职能部门。 各地消防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监等部门建立领导分类包干制度,细化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安全“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对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消防部队。 支队防火处对城区48家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各地由大队长、教导员带队,组成15个检查组开展检查。每组每日要抽查不少于3家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根据整改的难度,分段实施,分类整改,成立帮扶小组,派员上门指导。

三种方式排查。政府领导带头。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荆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朱高文、副市长郑中华、副市长张尚贵等市政府、公安机关领导多次带队检查夏季消防工作。全市先后共有165位党政领导听取了工作汇报,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清剿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职能部门自查。 发改、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化、卫生、旅游、粮食、安监、人防等部门组织对所属行业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全力排查火灾隐患,做到全方位、无缝隙、无盲区死角。 消防部门专查。 全市消防监督员深入辖区开展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监督员严格依法督促各单位迅速落实整改,确保成效。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配齐配足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大形式宣传。媒体公告。 在荆门市主流媒体《荆门日报》刊登《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开辟夏季消防检查专栏,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部门培训。 与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尤其是加强住建、民政、卫生、商务等部门的培训工作。同时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夏季消防工作。 平台发力。 全面启动各路段及主要街道800余块LED频和600余个楼宇“三提示”视频多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提升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平台利用率,推出  “消防知识有奖问答”、“火灾隐患随手拍”等互动环节,确保消防宣传切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