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七一”表彰宜昌检察机关榜上有名
图为市院机关第七党支部荣获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
本网讯(通讯员 李涛)“七一”前夕,从中共宜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纪念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上相继传来喜讯,市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孙晓辉、点军区院批捕公诉部助理检察员周茉被市委表彰为全市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市院机关第七党支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光明分别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丰硕成果和党员队伍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市院机关第七党支部由政治部、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组成,共有党员15人。一年来,该支部坚决压实党建责任,始终贯穿“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红线,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强化理论武装、争做学习型党组织,强化团结协作、争做服务型党组织,强化创先争优、争做创新型党组织,引导全体党员激情奋进、忠诚履职。该支部2011、2016年度两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四年荣获市院“先进党支部”,共有15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孙晓辉同志从检12年来,怀着对党的无比忠诚、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坚持“能办案、办铁案”价值导向,矢志三尺公诉席,刻苦钻研提素能,攻坚克难办铁案,奉献青春写华章,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骄人的业绩。他先后两次被授予宜昌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市院先进个人,2015年荣膺湖北省先进检察官称号,2016年荣获“宜昌青年五四奖章”金奖。
周茉同志从检6年来,尤其是调入点军区院两年来,始终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近两年来,她在公诉岗位上独挡一面,承办了该院公诉科90%以上的案件,均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以踏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全院干警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刘光明同志担任市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3年来,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参与创新的“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法”在市直机关交流推介,负责具体落实的“三万”活动连续6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彰。
据悉,本年度,市委共表彰了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党员和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市直机关工委共表彰了7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9名优秀党员和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