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研究部署巴河河道砂石禁采工作 禁采期暂定5年

10.12.2015  00:24

(赵 飞)12月7日,经黄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2016年1月起,对巴河上巴河大桥至“京九”铁路桥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禁采期暂定5年。 

据悉,上巴河大桥至“京九”铁路桥全长河段经多年开采,黄砂资源逐年减少,河床严重下切,对该市沿线交通设施、桥梁安全、河道提防安全、防洪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应立即实施修复性禁采。 

黄冈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大局和发展理念大局开展禁采工作,杜绝隐患,走绿色、协调、共享的发展道路;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并迅速研究出台“减点限量”开采具体实施方法;各有关部门、县市区要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大非法采砂巡查打击力度,同时做好采砂人员转产转业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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