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茶店子镇政府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09.2016  17:03

9月18日上午,巴东县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巴东县茶店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该案之所以能及时执结,得益于茶店子镇人民政府镇长郑爱华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巴东县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巴东县茶店子镇人民政府因通畅工程水泥路面施工结算意见产生分歧,从而进入诉讼程序。巴东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确定由茶店子镇政府支付下欠工程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工程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仅3天时间,茶店子镇政府就全力配合,及时支付了3万余元案款。

案件执行后,郑爱华与执行干警交流时说:“人民政府参与民事活动,和公民、法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既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有纠纷,法院判决了,就必须严格执行法院判决。镇政府有责任带头尊重法律、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所以说这钱我们该付,并且要及时付!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按程序解决纷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