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农民工利用ATM机故障套现9万 已被检方起诉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高东起 楚天快报记者 牛泰
因ATM机故障从国有银行非法获利,襄阳26岁的农民工于德水几乎成了8年前“许霆”的翻版。
去年10月30日晚,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的于德水,带着银行卡到邮政储蓄银行ATM柜员机存款,因柜员机故障,存款入账成功后却将现金退回。于德水见状,多次反复存款,非法获利9.4万余元人民币并转移。去年12月,于德水在襄阳落网。
今年3月,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于德水提起公诉。惠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原定于今日开庭审理,但法院已宣布延后审理。
存款时ATM机出故障
反复操作获利9万余元
今年26岁的于德水,是樊城区太平店镇胥营村人,目前被羁押在惠州市惠阳区看守所。
于德水的舅舅张先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于德水在家中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10年前,于德水的母亲去世,3年前父亲也身故。作为老大,于德水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他连初中没读完就辍了学。
辍学后,于德水辗转各地打工。去年3月,他来到惠州打零工,月薪2000多元。
一次ATM机故障引发的贪念,改变了于德水的人生轨迹。去年10月30日晚8时许,于德水揣着攒下的2000元现金,来到惠阳区的一家邮政储蓄银行,通过ATM柜员机存款。插卡,按存款键,放入现金,钱进入机器后不久,又自己完整地吐了出来。于德水很是纳闷,他按了查询键,意外发现:钱已入账。
于德水又试了一次,钱再次吐出来,但又入了账……起了贪念的于德水,反复操作多次,账面金额很快高达9.4万余元,随后他分多次将9.4万余元取出。
于德水在惠州玩了几天后,回到了襄阳老家。一夜暴富的他,帮弟弟还了两万多元的欠债,剩下的7万余元计划用来结婚。
银行寻人无果后报警
落网后将钱全部还上
就在于德水兴奋、惶恐之时,银行和警方已经开始行动了。昨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工作人员郭先生,回忆了“追钱”经历。
郭先生介绍,于德水将钱套走的第二天,银行就发现了。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系ATM柜员机出了故障,反复操作存款的银行卡户主为“于德水”。
郭先生说,银行的领导开会商议,如果于德水还了这笔钱,银行便不再追究其责任。如果于德水不还钱,银行就会报警。
郭先生说,于德水在银行开户时,留有手机号码和地址。他反复拨打于德水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他又来到地址所在地,结果查无此人。辗转寻找3日均无果,11月3日,银行向惠阳区公安分局报了警。
惠州、襄阳两地警方,联合抓捕于德水。去年12月12日,于德水在襄阳落网。
于德水被抓时,他拿出了还没用掉的7万余元,亲戚们也凑钱将花掉的2万多元补上了。12月17日,于德水把非法获得的9.4万余元,悉数还给了银行。
检方以涉嫌诈骗罪起诉
律师认为应是非法侵占
同样和ATM机故障有关,2006年4月21日晚,在广州打工的山西籍青年许霆取款171次,合计17.5万元,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后经广东高院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2010年7月底,因狱中表现良好,许霆被假释出狱。
于德水究竟涉嫌何种犯罪,各方观点不一。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3年12月12日,于德水因涉嫌盗窃罪被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刑事拘留。不过,起诉书上的罪名改成了“诈骗罪”。
该院的起诉书认为,于德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于德水的家属和辩护律师则认为,于德水确实犯了罪,但构不成诈骗。
于德水的代理律师黄旭辉认为,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追究刑责不妥,于德水应为涉嫌非法侵占罪。他认为,刑法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诈骗罪中被骗者应该是人,实施者设计圈套使其陷入认识误区后,实施行骗行为。而于德水一案中,对方是一台机器,不能构成诈骗。此外,银行的ATM柜员机本身出了故障,给于德水反复操作套钱创造了机会,所以银行也有一定责任。
惠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原定于今日开庭审理,但法院已宣布延后审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