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线莫成鸡肋
●工资指导线遭遇企业的选择性执行,使调控意图大打折扣。改变这种状况,关键是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员工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够依托政府发布的指导线谈得拢
今年前7个月,全国近一半省份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降。不少人开始担心,这是不是正好让那些不想给员工涨工资的企业有了借口?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每年制定发布,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各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通常包括上线、下线和基准线三个部分。上线用来提醒效益好的企业,涨工资别太猛。下线则是警示效益不太好的企业,员工工资调整不要低于底线。基准线代表了政府建议一般性企业调整工资的幅度。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逐步走向市场化。用人单位依据效益水平、劳动力供求状况、员工能力贡献等自主决定工资。政府转向间接、宏观的调控。工资指导线就是政府发出的调控信号。
然而,工资指导线每次发布都会引起相当大的争议。工资指导线涨幅高时,常常被指“中看不中用”。员工起初喜滋滋地以为,这下工资要大幅上涨了。可实际上,工资指导线对企业不具有强制性,到底涨不涨工资非工资指导线所能决定。在工资指导线大幅上调的年份,不乏一些企业根本不给涨工资,还有很多企业虽然涨了工资,但涨幅远远低于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工资指导线涨幅持平或下降时,受到的质疑更多。因为在具体操作中,工资指导线涨得多时,企业最多是不理不睬。工资指导线涨幅下降时,企业却会不折不扣地执行。员工不理解,政府为什么会变相“帮”企业,不让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呢?
工资指导线遭遇企业的选择性执行,使调控意图大打折扣。有人提出,既然对企业没什么约束作用、又不受员工欢迎,这样的工资指导线不如干脆取消。工资指导线真的没用吗?客观上讲,政府部门发布工资指导线不失为一种积极的调控方式。一来,市场经济下,政府不宜也不可能决定具体企业的工资,政府部门综合考量一段时间内的经济增长、物价涨幅、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可以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引导。二来,企业效益好时,政府建议多涨点工资,效益不好时,鼓励员工和企业共渡难关,体现了对市场的尊重。但是,工资指导线要想发挥调控作用,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起来并能得到较好落实。劳资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由政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是最方便获得、最容易形成共识的依据。该不该涨工资?涨多少合适?协商双方可以参考工资指导线展开谈判,政府的调控意图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体现。
眼下很多人觉得工资指导线没什么用处,恰恰因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许多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员工不敢轻易表达利益诉求,企业千方百计压低成本,使集体协商变成走过场,工资指导线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抓紧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完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推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谈判、加强监督检查,使员工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够依托政府发布的指导线谈得拢。这不仅会使政府对工资的调控不再是“无用功”,也有助于改变员工在工资决定中相对弱势的情形,形成员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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