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学校各学院: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2015]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10月-12月在全校本科生中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希望各学院党政领导重视本次测试,指定专人负责,督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协助做好学生体质测试的各项工作。测试时,各学院必须安排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学生以班为单位,由专人带领,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测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学生学年总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年优秀学生的评选其体质健康评定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一、测试时间
2014级和2015级在第6-10周体育课中进行测试
2013级:2015年11月21日、22日全天测试,遇雨则另行通知。
2012级:2015年11月28日、29日全天测试,遇雨则另行通知。
补测时间:2015年12月3日下午,遇雨则另行通知。
二、测试地点
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主、副田径场。
三、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同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身份证件。不带一卡通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2.为避免测试场地拥挤,请各位同学务必以班级为单位,在学院指定老师(辅导员)的带领下按照测试安排表,准时到达测试场地进行测试。请各学院请于11月18日前将本院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报体育部体质测试中心,联系人,杨明,联系电话:18971252532,邮箱[email protected]。
3.因实习、病假、事假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同学,须填写请假条并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并于12月3日下午凭请假条参加补测。
4.因伤残、患病不能参加或不能完成全部项目测试的同学,由校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于测试期间在肺活量测试点旁进行登记。
5.参加测试的同学在测试的前一天晚上应早点休息避免熬夜,测试当天要吃早餐避免空腹参加测试。
6.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在不能参加测试的情况下仍坚持测试者,后果自负。
7.测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参加测试时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8.测试过程中若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测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学生的评优、评先及毕业,望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对待,争取测出好成绩。
体育部
武汉理工大学 教务处
学工部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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