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部门一季度查处传销案件25件

11.04.2016  20:12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取得明显成效,保障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一季度,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25起,案值1.4亿元。
  一、突出重点、分类打击。重点查处涉案范围广、涉案金额大、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大案。严惩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的传销行为;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行为;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等创业就业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的传销行为。针对查办网络传销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等问题,各地通过苦练内功、以案代训,不断累积实战经验,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形成对传销分子强大的执法威慑。仙桃市工商局和浠水县工商局各查处一起案值过千万的网络传销大案。
  二、协同机制、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工商、公安日常巡查(巡逻)、城市社区网格化监管、居(村)委会民防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口的管理。综合运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体系,科学设置打击传销工作考核项目和指标,积极推动“无传销”创建工作,积极构建“打、防、控、管”传销防控网络、
  三、整合资源,扩大声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提升打击传销效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强化传销案件综合指导力度,着重在类案指导上做文章,力求产生“杠杆效应”和“蝴蝶效应”,打好组合拳。同时,加强教育引导,拓展宣传范围,加大对专项整治、传销重大案件查办、重点行业清查等信息的报道力度,通过舆论造势、工作推进和成果展示,增强打击传销的威慑力,扩大净化社会的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