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两节”市场稳定

24.12.2014  10:17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两节”百日专项行动期间,黄石市工商局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排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高度认识,加强领导。针对非法集资活动具有隐蔽性、涉及内容广、影响大、破坏力强等特征,该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登记注册、公平交易、经检、市场、法规、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班,强化对全系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并制发《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增强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三是与企业签订“倡导企业自律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一是加强市场主体资格监管,严把企业名称核准关、注册资本关和经营范围核定关,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高风险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实行跟踪监管;对企业涉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情况的,加强检查、核实及风险排查。二是加强非法集资广告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融资及集资活动违法广告行为以及在发布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对发布含有非法金融活动内容的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处罚,限制直至终止其广告业务发布资格。三是加强合同监管,加强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四是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的调查处理,综合运用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合同欺诈、非法传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制和制止非法集资行为,减轻或消除非法集资行为产生的社会危害。五是组织为期一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对群众反映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企业,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严防发生重大非法集资问题。

三、建章立制,推进执法。对辖区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贷款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采取“四个一”的措施,即:建一份清查企业名单台账、开展一次上门宣传、签订一份承诺书、保留一套检查处理记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阶段的信息上报。加强与公安、银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和处置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宣传法规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发布风险警示等方式,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群众投资风险意识,营造良好“打非”氛围。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