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提出“四新”目标部署登记制度改革新任务

08.08.2016  13:41

  近日,咸宁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局长座谈会,再次强调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工商部门中心任务的重要地位,提出下半年改革工作的四个新目标,要求全市工商系统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改革创新,促使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充分释放。

  一是落实登记改革新任务。积极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准备,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争取以政府名义印发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确保在10月1日、12月1日前,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咸宁市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

  二是推动“先照后证”新进展。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做好再减一批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取消一批后置审批事项的内容公示和登记衔接工作,建立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双告知一承诺”责任。

  三是推呈登记注册新便利。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同县通办”“同区通办”,合伙企业、内资有限公司“局所通办”,实现创业者就近选择工商登记窗口办理;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市县通办”,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初审权委托给县级工商局,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县(市、区)受理、远程核准、就近发照”;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可行性调研,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力争在年底前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四是实现主体发展新增长。以跳起摸高的态度,主动作为,想方设法争取发展更多创业主体,把兴办企业的各种因素、力量调动起来,一手抓促增量,一手抓调存量,通过个体工商户转型一批、无照经营转化一批等“八个一批”措施,确保实现全年新登记企业户数、注册资本(金)增长10%,企业总户数、注册资本(金)增长8%,新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市场主体扩量提质目标。

  今年上半年,咸宁市工商系统不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着力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持续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的潜力,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截止7目底,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0007户,新增资本4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