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加大广告监测与服务力度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以强化“五项工作职能”为重点,以推进“五个精准服务”为依托,着力探索创新广告监测方法,优化和强化广告监测科技手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季度,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省级媒体全部类别广告24.1万条次,依法认定涉嫌严重违法广告2580条次,涉嫌违法率1.07%,较2015年一季度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共抽查市(州)县级媒体全部类别广告34305条次,依法认定涉嫌严重违法广告467条次,涉嫌违法率1.36%,并及时将违法广告移交给各市州局。
一季度,共监测电视媒体171609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056条次,违法率0.62%,较去年同比下降2.28个百分点;共监测广播媒体5659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233条次,违法率2.18%,较去年同比上升0.82个百分点;共监测报纸媒体11965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97条次,违法率1.65%,较去年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从行业类别上看,一季度违法广告发布量较大的前五位依次为医疗服务类、普通商品类、保健食品类、药品类、普通食品类。其中医疗服务类广告总共发布45947条次,涉嫌违法广告678条次,违法率1.48%。一季度监测的“五类”重点类别(药品类、医疗器械类、医疗服务类、保健食品类、化妆品类)广告117353条次,占全部类别广告的48.66%,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471条次,违法率1.25%,同比去年一季度下降3.88%。
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在开展广告监测工作的同时,兼具提供广告法律法规咨询和提示告知服务等职责,为防止和减少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采取三种措施实现监测关口前移、服务延伸。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年初,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深入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为《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荆楚网等多家媒体开展新《广告法》内容准则及广告审查培训,培训反响很好。二是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做好广告监管事前预防工作,规范媒体及广告主的广告发布行为,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广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对媒体或广告主拟发布的广告文本进行认真的审核研判,并提出具体咨询意见和修改建议,并以《广告咨询意见书》的形式回告。三是开展提示告知服务。为发挥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广告监测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的优势,针对新发现或违法程度较轻的涉嫌违法广告,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采取主动向媒体或广告主采取提示服务,告知其广告的具体违法情况,并要求主动修改。
下一步,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将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局提出的“四个定位”、“四个抓手”、“四个平台”等要求,着重强化“五项职能工作”和推进“五个精准服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