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开展车用燃油市场整顿
为进一步维护车用燃油市场秩序稳定,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鄂州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车用燃油市场整顿。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检查加油站156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
一是三级联动,强化市场监管。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详细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三级联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以市局行动方案为指导,分局为行动主力,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辖区成品油经营主体,动态监管辖区加油站点,全面检查成品油进销渠道、进货台帐、质量凭证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成品油经营者建立商品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严格标准,实施重点检查。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IV标准,指导辖区内的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全面完成汽油国三和国四标准的轮库工作。以主体资格、商品种类、油品来源、质量情况为重点,认真开展“五查”,即:查成品油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查所销售的油品是否有合格证,查是否有从不合法途径购进和销售成品油行为,查是否有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查是否落实散装成品油购销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掺杂售假、价格欺诈以及销售“甲缩醛”汽油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主体合法、经销行为合规、产品质量合格。
三是针对问题,开展质量监测。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93号汽油燃烧不充分、爆发力不强等问题,市局制定专项抽检计划,近期将委托质检机构对辖区涉案的加油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油品质量。
四是综合治理,加强行政指导。市局将规范散装成品油购销行为、查处扰乱成品油价格秩序行为等纳入工作重点,通过行政指导,督导各加油站按照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质量证明,做好成品油进货登记台账,查验商品质量,落实散装成品油购销管理规定。同时,积极加强与辖区维稳办、安监、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对偏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加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49家加油站负责人签订了《成品油市场监管目标责任书》,切实提高企业自律意识。